传世入门 3 52区罗汉
人说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,那是指对女人还是对什么而言的呢?反正对我这个喜欢传奇的人来说,对我对网络游戏的人来说,这是不正确的。喜欢传奇,源于四年之前,那是我还真的好年轻,那年我也就20岁,我什么都不懂,刚刚进入大学,那真是离开高三后的一片蓝色的天空啊,自由的空气就好似渗透了我浑身的每一片肌肤,那种感觉真的好棒好棒啊,没有了学习压力的束缚,没有了家长的管教,我好似一夜成了大人,从那一刻开始,我的年轻已经走完,我走向了成熟,因为我感受到了孤独。
也就在那个时候,我进入了传奇,当我的朋友拉我进入网络世界的时候,离开家的我不在孤独,即时是进入游戏什么地图都不知道,但我还知道那爱暴钱的稻草人,还记得人们见了都恐惧的毒蜘蛛,还记得几个人一起围攻凶狠的半兽人,还记得那会暴好多大太阳的半兽勇士,还记得……太多了,太多了,那一刻的我真的好快乐,单纯的快乐着,可能那时我真的还年轻。当我攻下一座城池,在沙巴客刻下我的名字的时候,我才知道社么叫作荣誉。鲜花与鲜血并存着,有朋友就有敌人,有欢乐,就有忧愁。
可惜那是我毕业的时候了,工作是人生必须进行的一项任务了,那里才是我们男士的生命。离开了四年呆着的地方,那是依依不舍,那是心存留恋,那时内心其实很痛苦。
黯然消魂者,唯别而已矣。伤离别,自古多情伤离别。我多情嘛,是的,虽然四年的时间我在传奇里并没有任何的爱情出现,可是那里留下的是我征战沙场留下的沙场兄弟之情,只有血和友谊能唤起我的朝气,我的四年的生命几乎在里面生存,痴迷 痴迷 痴迷 那是我们创造了中国游戏的神话传奇,就是我们的痴迷创造了网络的传奇。朋友对我的依依相送使我记忆深刻,我终于能体会到诗仙那句千古绝唱“桃花潭水深千尺,不及王伦送我情”。阔别沙场,悄入商场,这个地方,我也要称王。
回忆是美好的,因为我们愿意去回忆那些美好的记忆,
回忆是酸酸的,因为我们愿意去回忆那些烂漫的记忆,
回忆是动情的,因为我们愿意去回忆那些深情的记忆。
回忆…………,那段流逝的岁月,当我们年华老去,我们留下的只有回忆。
今天的我,又重新回来了,这次我来到了传世,可惜我的号是别人送的,上来就是45级,我没有在这里奋斗过,我在这里没有家族,没有目标,没有理想,最重要的,我在这里也没有朋友。
晚上下班到家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,没错,我的班这几天都是这样,八点才下班。回到家,打开电脑,进入传世,今天比昨天更热闹,我的会长 脾气坏坏 又带着兄弟们在死水安全附近开打,可怜的风云还是被打的不敢出安全,由此,我到挺佩服我的会长他们,可惜好景不长,会长带领高等级战士又冲向了魔镜或者擂台或者……风云的又占了上风,很是嚣张,我默默的看着这一切,哪个才是我的兄弟呢。我旁边站了个骑着黑马的勇士,那也是个会长,也许他跟我一样,在这之间没有朋友,没有敌人,所以他也默默的观看着,他好像叫 心动回忆 还是什么的,因为都是繁体字,实在看不清楚也看不明白。我骑在我那瘦弱的枣红马上看着这一切,好像已经没有昨天那么新鲜了。是啊,就是这样的,每天都打来打去,那我呢,最起码有个目标吧。
好吧那我今天晚上上线,首先第一件事情,把婚离了,因为朋友送的号的老婆从来没上过线。第二件事米个道士,带我随处逛逛打打怪什么的……之后就是让我的法师也长出翅膀,想的好美好美,等着吧,下班吧。
那我接下来的传世会是什么样呢,征战沙场,拉到吧,凭我对法师的烂操作?找到爱情,看我这工资少那样,看来也够戗?找到朋友——对,只要能让我不在孤独,我会和我的朋友继续在这片天空游荡,我愿意继续并永远喜欢这传奇抑或传世。
52区 罗汉 风清扬小新 2006年5月3日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