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是同学的父亲,但绝无半点爸爸相,完全是一个潇洒的长辈。他长着一张姿整英俊的脸,左额有一狭长疤痕,在当时的我看来,那是成熟美。
在他家里闹翻天,他不恼。仍笑眯眯为我们做菜,一道干烧鳕鱼吃得几乎把舌头吞进去。那天,他穿一件厚厚的手织毛衣,浅咖啡色,纠结着许多花纹与波浪,此后久久,我都觉得那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衣服。
“小姐,你的书,小姐……”掌柜的喊声让我回过神来,才发现我已呆呆看着他有好几分钟了。为了掩饰尴尬,我连忙说:“你的毛衣——好看。”便勿匆离去,路上一想,又觉得说这句话比不说还要尴尬。
我坐在空空如也的房间里看书,四壁雪白,屋中除了一张床垫外别无他物。在这样的屋子里坐久了,会有种奇怪的感觉,仿佛这是一个墓穴,而我则是一个鬼,与世隔绝,很安全,也很恐怖。那时我就和郡永发坐在这样的屋子中,那是他公司新完工的一组花园别墅。我记得我对他说:“我们将来住这里好不好?”他点头,亲吻我的嘴唇,我就是喜欢他将我当成一个女人而不是小孩子,因此分外沉醉。
他离婚判决那天,我并没有欢天喜地,但心里是快乐的,高考落榜也没能打击我,我想我终于能够和这个男人长相厮守了,梦中要笑醒好几回。
本以为这些便是生命的全部了。只想整日守着他,朝朝暮暮,人间生涯。看他的脸熟睡在早晨的阳光中,轻轻地靠近他,竟会幸福得无所适从。父母的责骂与众人的歧视又算得了什么,我只想力所能及地把握我自己的命运,我觉得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。
可是命运并不肯善侍于我,半年后,他弃我而去,与另外的人结了婚。
我不相信,也舍不得,步步紧逼,终弄至山穷水尽。这个男人,他说过他爱我的,他要同我共同生活一辈子的,可是他变了卦。
再去找他,他打了我,我没想到他会那么狠,我的肩背皆受伤,如此这般,回去的路上,我买了把刀。
我握着冰冷的刀,走在冷清的衔上,四周犹如乱世,刹那间我成了复仇的女子,刀插入他的胸膛,他不能说话,只将双眼直望着我,表情悲惨而丑陋。
任何事情都要付出代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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